《关于征求《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》(食药监械监便函〔2014〕51号)
2014年05月30日 |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有关单位: 根据修订公布的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,为加强对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,规范使用单位开展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活动,我司组织起草了《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(附件1)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请于2014年6月 1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按照征求意见反馈表的格式(附件2)反馈我司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将书面意见及其电子版反馈至我司,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意见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。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时,请务必在邮件主题处注明“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反馈意见”。 联系人:王聪 黄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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