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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征求《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》意见的函》(食药监械监便函〔2014〕129号)

添加时间:2016-04-19   点击次数:1427   【返回】
2014年12月30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有关单位:

  为加强全国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,根据新修订的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规要求,我司组织起草了《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。现公开征求意见,请于2015年1月8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司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同时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反馈至我司,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意见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。

  联 系 人:徐崧
  联系电话:010-88331409
  传  真:010-88363234
  电子邮箱:qxjgsc@cfda.gov.cn


  附件:《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监管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12月30日

食药监械监便函〔2014〕129号 附件.doc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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